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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到1“互联网+”广告监管大显威力 2017-10-30 17:36:52  来源:
“互联网+”广告监管大显威力
  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普及,互联网广告应运而生,异军突起。有数据显示,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查处网络广告案件1824件,2012年查处3725件,翻了一倍。
 
破题之举显威力
 
  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曾被国内专家称为广告监管“破题之举”,威力到底有多大?让我们先看一组数字。
  2017年5月,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对我省97家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电视、广播、报纸发布的各类广告8408条,发现涉嫌严重违法广告74条;监测各类广告191396条次,发现涉嫌严重违法广告310条次;监测电视、广播发布的各类广告总时长为8810222秒,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时长426180秒。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监测能力不断提高,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必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广告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2016年,省工商局在加大新《广告法》宣传贯彻力度的同时,加强广告数据中心建设,升级广告监测系统,共监测广告137.28万条次,立案1168件。”
  结合广告监测结果,从去年12月以来,我省工商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省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震慑了广告违法行为,我省广告市场秩序趋向好转。
  4月份,省工商局牵头召开了今年第一次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会上,省委宣传部提议可将广告管理纳入媒体单位意识形态责任制及绩效考核,与单位绩效和负责人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市场活力被激发
 
  在实施网络监测的同时,广告“放管”也取得良好成效。去年以来,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削减广告行政审批事项,共取消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烟草广告审批、户外广告登记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了与广告市场准入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现在广告行政审批事项只剩下广告发布登记一项,目前已根据省工商局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方案,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
  一系列简政放权行为,有效地激发了广告市场活力和创造力。2016年全省新成立广告企业20263户,同比增长39.1%,其中外资广告企业392户,同比增长221.3%。
  为贯彻落实“十条措施”,进一步优化简化了广告发布登记办事流程,并开发了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软件及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使广告发布登记更加方便快捷。全省各地通过上门走访、组织媒体座谈、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主动对接、热情服务广告发布单位。
  3·15期间,省、市、区三级工商部门联合到福建日报社开展“送服务、送法律”活动,当场颁发我省第一份准予广告发布的决定,《福建日报》《今日头条》和工商总局政务网都对此作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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