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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次数存争议315调解得延保 2017-11-08 17:11:15  来源:

陈女士于2016年9月16日在松溪县某电器店购买了一个价值5999元的冰箱,今年8月出现故障,冰箱无法制冷,修了三次才修好。陈女士觉得冰箱质量不好,要求换机,被拒绝后向松溪县12315服务台投诉,请求帮忙维权。

松溪县12315服务台接诉后及时与消费者、商家、售后三方取得联系。经核实,因售后技术人员维修技术水平,致冰箱维修三次后方维修好才可使用。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12315工作人员指出,陈女士的冰箱事实上属于一次维修,不属于多次维修,并未达到换机条件。但由于确因售后方技术水平问题导致一共上门三次才将冰箱修好,让陈女士产生了误解,以为一共维修三次,存在过失。经过调解,冰箱厂方售后做出让利,延长陈女士所购冰箱整机保修九年,合计十年整机保修。(黄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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