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版
首页 > 行业 > 旅游 >
福州台江一酒店没有登记住客信息被罚千元 2017-12-19 15:20:11  来源:

民警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台江某酒店服务员周某未如实登记旅客赵某的信息。随后,该酒店服务员周某及酒店负责人林某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近日,洋中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酒店进行检查,发现一房间内住着客人,但前台没有登记客人信息。民警随即检查客房,客人赵某说自己是酒店的服务员,只是在打扫房间,当民警询问酒店有多少房间时,赵某支支吾吾答非所问。

经查,当日赵某未带身份证,嫌麻烦就不去派出所开证明,于是与前台服务员周某商量,以“服务员打扫房间”为由应对检查,不料结果还是露馅了。

最终,周某因为有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警方罚款200元。涉事酒店因为没有执行住宿登记制度,被处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

案例点睛:

1.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也有规定:经营旅馆业,应当执行住宿登记制度,五十个床位以上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旅馆应当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