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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售“五无”食品 商家被罚5万 2018-01-22 15:50:54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郑云林)1月15日,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李某送达罚单,没收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茶叶7袋,罚款5000元;过期“辣格格”8袋、泡鸭爪52包,罚款5万元。

去年12月6日,鲤南市场监管所人员依法对该镇平原村李某经营的食杂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违规食品。

经查,李某从送货上门的推销员处购进外包装标称为某品牌的茶叶7盒,且未见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生产者地址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外包装标称“千里香,辣格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等字样的“辣格格”6袋,另有2袋生产日期为2016/10/04的“辣格格”,至被查时,这8袋“辣格格”均已过期;外包装标称“泡鸭爪,龙岩某特产,净含量:26克,生产日期2016/12/11、保质期:常温下9个月”等字样的泡鸭爪55包,至被查时,52包泡鸭爪均已过期。上述问题食品,均被执法人员当场查扣。

查扣的茶叶,进货价21元/袋,售价24元/袋;“辣格格”进价1.8元/袋,售价2.5元/袋,至被查时,均未售出;泡鸭爪进价0.85元/包,售价1元/包,至被查时,其已售出未过期泡鸭爪3包。仙游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出了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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