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日趋严重,消费者维权之路艰难曲折。
1月24日,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预付费共同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34名消费者要求鞍山市铁东区威尼宝龙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宝龙健身)解除健身协议的诉求,判决宝龙健身返还消费者预付款并给付利息。
有关法律人士表示,对于预付费消费中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如果要通过诉讼维权,此判决结果具有借鉴意义。
对于宝龙健身经营者提出其转让时,已经约定所有债务由接手人承担,因而拒绝赔偿消费者任何损失的抗辩理由,法院认为,宝龙健身与第三人对于债权债务的约定与消费者无关,对此抗辩理由不予支持。
此外,法院还支持了消费者要求退还全部预付款并给付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利息以预付款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在预付式消费纠纷日趋严重的的背景下,此案的胜诉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在中消协日前公布的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共享单车押金难退,排在九大投诉热点之首,排在第4位的热点则是预付式消费卷款跑路有蔓延之势。
中消协在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表示,预付卡消费越来越多,众多消费者投诉反映“办卡容易退卡难”。部分经营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发生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形,不能继续提供服务,擅自终止服务,也未采取其他善后措施,更有不法经营者卷款跑路,这都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消费者投诉排名靠前的两大热点都与预付费消费纠纷难解决紧密相关,说明预付费消费暗藏着巨大的纠纷隐患,消费者找寻多种有效维权途径迫在眉睫。
此案消费者方代理律师姚沫认为,消费者在先付费再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随时面临损失同期利息、选择范围受限、遭遇不平等格式条款、经营者半路关门等风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着重加强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时经营者关于预付款的赔偿责任,正是考虑到了消费者支付预付款时无法预料到上述风险。
姚沫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属于共同诉讼,消费者人数众多,维权难度很大,需要委托律师来整理、搜集大量证据,并参与诉讼。因此,律师费用被铁东区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之规定认定为“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在判决结果中予以支持,这是同类型案件在鞍山地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突破,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着非凡的意义。
(记者 朱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