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消委会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厦门的汽车消费知情权受侵案例。厦门润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未将PDI(售前检测)时更换配件的情况及时告知消费者,最终赔偿消费者6万元并赠送3万元的抵用券。
去年12月21日,厦门市湖里区消保委接到伊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15年10月11日花费52.5万元向厦门润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1辆小轿车,近期查询才发现该车竟然早在2015年8月份就有了维修记录,含车门锁拆卸安装、前部车窗升降器拆卸安装、前车门饰板拆卸安装等项目。伊先生认为该公司涉嫌以二手汽车充当新车销售,要求给出合理解释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湖里区消保委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车系从泉州市的一家公司调货,该公司在此前进行例行库存PDI检查中,发现该车右前门的电吸门自吸效果不佳,通过向厂家申请原厂配件更换,使车辆达到可销售标准。因库存PDI检查整备属于例行正常工作,该公司未向厦门润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告知配件更换情况,润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维修记录并不知情。
湖里区局消保委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双方都邀请律师到场。消保委认为,PDI操作更换配件与汽车事故导致的维修性质不同,厦门润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但非欺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向消费者支付6万元现金,2018年1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并赠送2万元的售后维修保养抵用券及1万元的喷漆抵用券。
厦门市消保委律师团律师陈珂认为,经销商对汽车进行PDI操作,与通常意义上的汽车检查维修有所区别,是国际通行的行业惯例,但因相关行业标准缺失,导致经销商与消费者存在认知差异,进而产生纠纷,仅北京地区2016年的PDI诉讼就高达上百起。2017年3月10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正式发布了《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明确了PDI检测与普通汽车检查维修的不同,有助于厘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欺诈的界限,有助于解决相关纠纷。
PDI检测虽然是行业惯例,但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经销商应当如实告知。上述纠纷中,经销商未向消费者告知车辆的PDI操作记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不构成欺诈。(记者 朱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