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卖错药,退货又赔偿
2018-05-17 15:38:09 来源:海峡消费报
“药店卖错药,把产妇不能喝的枇杷露卖给我。现在产妇已经喝了一次,造成产妇身体损害,希望315介入处理。”4月13日,朱先生在电话里气愤地向松溪县12315服务台投诉。
接诉后,松溪县12315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店家承认由于当时销售人员忙着清点药物,销售人员乱中出错,把哺乳期妇女不能食用的枇杷露介绍给消费者。
了解到情况后,工作人员建议朱先生现场电话咨询产妇的主治医生,食用该枇杷露后是否有什么不良反应。电话中,医生告诉朱先生,食用该枇杷露后只要产妇在6小时内不进行哺乳就不会有问题。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药店同意退货退款,同时赔偿朱先生300元。
松溪县12315提醒药品销售人员推荐时一定要先确认服用者有无特殊要求,同时建议消费者购买药品时认真详读使用说明,特别是禁用说明,以免对健康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胡少雯)
相关阅读:
热点文章
维权中心
热点
图片
每日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