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节庆日,装修市场推出形形色色的促销活动,在热火朝天的“卖”与“买”中,消费纠纷也层出不穷。最近福清的吴先生为自家房子的装修头疼不已。
前年9月,吴先生参加了由福清市宜观建材家居商场举办的建材促销活动,选定祺梦硅藻泥公司为自己的新家装修电视背景墙,现场缴纳定金2000元。今年4月,背景墙终于完工了。然而,商家无法按照约定的款式绘制背景墙,经多次修改后仍无法让吴先生满意。在吴先生的强烈要求下,商家将电视背景墙恢复原状并承诺退还定金。之后,吴先生多次联系,对方却一再拖延,直至手机关机。发现不妙的吴先生赶往商场,才发现商家已关门并不知去向。无奈中,他只好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被商场拒绝。由于多次协商无果,吴先生只得向福清市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福清市消委会介入调查。经了解,吴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虽然商家租赁期满从商场撤离,但由于该交易行为发生在租赁期内,商场事先没有把好商户入驻关,未能核查、留存商户相关信息,致使消费者出现纠纷时找不到商户,因此吴先生要求商场赔偿损失的诉求是合法、合理的。经调解,商场已启用商户保证金赔付吴先生2000元。(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