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83岁高龄的厦门消费者骆先生来到厦门市消保委投诉,他于2018年12月23日向厦门鑫康博士贸易有限公司预交2000元购买一种名为“金龟口服液”的保健品,一盒价格7990元,每盒含有120小瓶,且买一送一。事后,骆先生经了解得知该保健品并没有商家所宣传的好效果,打算退货退款,商家也表示了同意。但20多天过去了,对方毫无退款迹象,也不接骆先生的电话。
接到投诉后,厦门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与骆先生一同前往厦门鑫康博士贸易有限公司,这才发现公司办公室大门紧锁。在电话中,该公司的态度相当傲慢无礼,以公司放假、工作人员均不在厦门为由,表示无法解决该问题。
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严肃认真地向商家明确《消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端正态度,尽快想办法解决问题。经过厦门消保委工作人员积极的协调沟通,公司工作人员这才将2000元的预付款退还给骆先生。
据了解,厦门市消保委近年来已接到多起老年消费者关于保健品消费的咨询及投诉。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商家通过“送米送面送鸡蛋”等小恩小惠忽悠老年消费者参加保健品的讲座;在推销过程中夸大宣传保健品的功效;保健食品的价格虚高;部分保健品没有小蓝帽保健食品标志;服用保健品过程中身体不适;付款后的保健品寄存在商家处,商家不及时提供给消费者等问题。
在此,厦门市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须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的功能和作用,合理使用。保健品宣传陷阱多,需谨慎选择别上当。
近年来,“保健”市场暴露出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假冒伪劣等问题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保健品消费的主要群体老年人也应该保持足够的警惕心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识破不肖经营者骗人伎俩,提防陷入保健陷阱。
(记者 雷宇明 通讯员 余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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