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备案试点”到“监管试点”,网贷行业步入整改深水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提供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央行在不久前公布的下半年重点工作中也强调,继续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
据记者了解,目前监管部门不但要求网贷平台资金由银行全量存管,而且需要接入实时数据监测系统。山西、安徽两省监管机构已表态,清退未接入实时数据监测网贷机构。
《国际金融报》记者通过相关渠道获得的由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下发的内部通知明确指出,“无法按时完成实时系统接入的网贷机构后续应逐步退出市场。”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继续开展出借业务的运营机构数量已降至707家。自今年4月启动实时数据接入工作以来,已有468家网贷平台完成接入。
业内人士分析,监管试点与之前的备案试点,提法并不相同,这意味着网贷备案将存在更多变数,具体需要看监管试点的效果。预计全国范围内最终能够通过监管试点的平台可能仅有百来家左右。
硬指标:数据接入
“实时数据接入作为一项监管要求,目前各地明确了这一指标的截止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平台将会加速清退,网贷整治进入了深水区。”
8月5日下午,安徽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官网发布公告称,8月2日,安徽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召集协会网贷会员单位共同学习近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指示精神及《关于清退未纳入实时数据监测网贷平台的通知》(皖互金整治办【2019】44号)文件内容。
记者了解到,这是近期继山西省银保监局下发《关于清退未纳入实时数据监测的网贷平台的通知》(下称“晋48号文”)后,第二个表示将清退未接入实时数据监测网贷机构的省份。
“晋48号文”要求,山西省P2P网贷机构需要在7月31日前按时完成实时数据的接入工作,到期未完成系统接入的网贷机构应稳妥有序退出市场,而对于已接入数据但数据质量较差、导致无法有效进行风险监测的网贷机构,也同样将予以清退处理。
实际上,记者获悉,早在2019年3月15日,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会同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下称“应急中心”)就在内部下发了《关于启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运营数据实时接入的通知》(整治办函(2019)22号)(下称“22 号文”)。
“22号文”显示,实时数据接入内容包括网贷机构所有存量(在投、在借)和增量(每日新增)项目及每笔实时交易流水信息,包括出借与借贷用户信息、产品(项目)信息、债权信息、债权状态、交易流水等全部运营数据。实时数据接入范围为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中的全部在运营网贷机构。
“22号文”指出,原则上,在线运营的网贷机构应当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实时数据接入,接入顺序上优先开展网贷合规机构备案试点地区,以及借贷余额10亿元以上网贷机构的接入工作。少量无法按时完成数据接入的网贷机构最迟应于6月底前完成数据接入。
“22号文”明确要求,各地网贷整治办要高度重视网贷机构实时数据报送工作,各网贷机构实时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后续机构获取备案资格的重要考察条件,无法按时完成实时系统接入的网贷机构后续应逐步退出市场。
开鑫贷总经理鲍建富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这个系统很早以前就开始数据对接了,跟信披系统一样,都是平台想要争取监管试点要做的必修课。对平台是一个强有力的约束,也是行业未来规范发展必备的基础设施之一。”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存量压降,风险出清,引导良性退出是网贷监管的主要方向。实时数据接入作为一项监管要求,目前各地明确了这一指标的截止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平台将会加速清退,网贷整治进入了深水区。
强监管:科技升级
“从银行存管到实时数据监控,体现着监管科技的与时俱进,过去一些人为造成的虚假信息披露,在监管科技的网络下将无处遁形。”
据悉,为进一步深入了解网贷机构实际运营情况,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会同应急中心建设了网贷机构实时数据接入系统。
其实,在“22号文”正式下发之前,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已经发文要求网贷机构接入实时监管体系。今年1月,《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指出,完成行政核查的P2P平台需逐步完成实时数据接入,实现对各家网贷机构交易数据的全量、实时接入。对于不愿意进行实时数据接入、不进行全面信息披露或披露不实的将直接按照不配合专项整治工作予以逐步清退。
此前流传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175号文”)也表明,网贷机构整治名单已锁定为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机构。对于系统内未正常报数的网货机构以及系统名单外的机构,各省网货整治办要立即移送当地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行处置。
此外,“175号文”还明确将集中信息披露工作。对于中国互金协会会员机构,由各省网贷整治办和中国互金协会共同督促其继续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披露;不是中国互金协会会员的机构,各省网贷整治办可指定在本地协会或有关部门已建成的平台进行集中信息披露,或委托中国互金协会开展集中信息披露。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25日,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接人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合规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接入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集中、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
今年4月19日,中国互金协会开放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平台项目信息查询功能。随后的5月初,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下称“互金安委会”)推出“金融服务平台”APP,两者将网贷机构上报的信息开放给出借人,邀请出借人积极查验、举报,以验证网贷机构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有对接中国互金协会、操作接入系统的网贷平台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互金安委会是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的下属机构,互金安委会推出的“金融服务平台”APP与实时监测系统其实是“一体两端”,实时监测系统接入网贷平台实时数据,“金融服务平台”APP分批向投资人展示。
随着网贷机构实时数据接入系统的推出,网贷监管已经形成了资金银行存管、项目实时监控并充分信息披露的体系。截至2019年8月8日,46家银行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通过测评,“金融服务平台”APP披露了40家网贷信息,目前有25家P2P平台的项目信息可在中国互金协会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平台查询,较7月底增加了12家。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从银行存管到实时数据监控,体现着监管科技的与时俱进,过去一些人为造成的虚假信息披露,在监管科技的网络下将无处遁形。
大洗牌:百家胜出?
“网贷平台要通过‘监管试点’,除了需要达到此前银监‘1+3’体系的基本要求,还需满足网贷风险持续整治期间的相关要求。”
网贷机构实时数据接入被喻为“打通网贷备案最后一公里”。
不过,目前监管部门对于网贷机构备案还未作出明确的时间规划,现阶段监管主要着力点还在化解网贷风险上,最终有多少家网贷机构能够通过合规整治依然没有答案。
今年7月初召开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通报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继续开展出借业务的运营机构数量已降至707家。到6月底已初步完成430余家网贷机构合规检查。自今年4月启动网贷机构实时数据接入工作以来,目前已有468家完成接入。
会议指出,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推进顺利,但行业风险仍处于高位。从前期检查情况来看,归集资金池、违规放贷、变相承诺保本保息、信息披露不透明等违规行为依然较为普遍。部分平台甚至存在股东自融、制造假标、虚假注资、资金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重大风险隐患不容低估。
据了解,为进一步压降存量风险,2019年第三季度整治工作将继续严格落实降机构数量、降行业规模、降涉及人数的“三降”要求,利用合规检查、多方监测系统分析核验等手段对机构进行穿透式核查,加大良性退出力度。对于少数在资本金和专业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备条件的机构,允许并鼓励其申请改制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对于拟转型或清盘的机构,督导企业尽快制定兑付方案并抓紧付诸实施。2019年第四季度,在合规检查、接入系统、数据核验等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将逐一对在线运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多措并举化解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整改基本合格机构纳入监管试点。
鲍建富预计,“全国范围内最终能够通过监管试点的平台可能百来家左右。”
苏筱芮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数据,目前已有至少109家P2P平台接入了实时数据监测系统,“预计短期内实现全量存管及全量接入实时监控的网贷平台在两百到三百家之间”。
记者依据公开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8月8日,34家银行存管了533家(排除重复披露)网贷平台,20家未上线全量业务,分别是渤海银行存管的千林贷,安徽新安银行存管的户部金融,武汉众邦银行存管的迅泊达、小行家、皓添金融、诚投在线、小鸽理财、湖湘财富、银程金服,宜宾市商业银行存管的金桥梁、融诺微贷、U我金融、麦麦提、阳光金服、够力金融、陇e贷、中经数金服、立马贷、贝通网及西安银行存管的银谷在线。
苏筱芮指出,网贷平台要通过“监管试点”,除了需要达到此前银监“1+3”体系的基本要求(即银行存管、信息披露、不存在禁止类行为等),还需满足网贷风险持续整治期间的相关要求,例如“三降”、接入实时数据等监管系统、自律检查/行政核查期间的评估结果、股东/资本金实力是否雄厚、业务逻辑是否清晰并符合小额分散的基本要求等。
于百程表示,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整改基本合格机构纳入监管试点。监管试点与之前的备案试点,提法并不相同,这意味着网贷备案将存在更多变数,具体需要看监管试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