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泉州,一南一北,相隔千里。但两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却突破地域限制,日前在天津联合签订稽查执法合作备忘录,为建立“跨省市联合打击网络违法行为”稽查执法新模式进行了大胆探索。
根据协议,两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案件协查、电子证据相关技术支持、执法人员交流学习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在案件协查合作方面,将充分发挥泉州市工商局是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监管新技术研发应用基地、“网络传销监测查处试点单位的技术优势,由泉州市工商局及时将涉及天津市管辖权所属区域内的互联网商标侵权等方面案件相关线索提供给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以下简称天津市稽查总队),泉州市工商局可派出执法人员会同权益人到天津市稽查总队,三方协同查办相关案件。
天津市稽查总队在接到案件线索后及时进行线索研判、核实情况,力争转化为案源进行查办,并将案件查办情况及时高效反馈给泉州市工商局。
在电子证据相关技术支持方面,将借助泉州市工商局的工商行政执法电子取证培训实践基地和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站,天津稽查总队与泉州市工商局在电子取证、固证、出证及证据分析相关技术等领域相互学习、互相帮助,定期召开视频电子数据取证业务研讨会。
同时,天津市稽查总队与泉州市工商局定期就涉传信息、案件线索、舆情分析等相关数据进行交互,互通有无,逐步实现实时数据共享。
在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方面,天津稽查总队与泉州市工商局将定期派出执法人员到对方单位进行交流学习,交流以“跟班办案”“经典案例分享”为主,吸取成熟的办案经验,学习先进的稽查技术,掌握新兴的系统装备,不断加强两地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提高两地协同查办案件的默契度,为双方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五一”前夕,两地的业务骨干在天津集中开展了为期3天的研讨交流,双方就相关案件线索对接、案件查处等工作展开讨论。
泉州市工商局副局长林梓杰表示,随着合作的深入,双方网络办案能力将得到更好提升,天津与泉州两地品牌厂商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好保护。
(苏晓晖 刘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