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一部委联合下发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责,并就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广告法》《“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坚持依法监管、简约监管、审慎监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原则,进一步加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和执法联动,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大失信惩治力度,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推动广告市场诚信经营。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重点共七个方面:
一是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对涉及导向、政治敏感性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加强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快速处置。
二是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突出医疗、药品、食品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重点查处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是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曝光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
四是加强重点媒体监管,继续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监管。
五是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督促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六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
七是强化协同监管,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
早在春节前,工商总局就发出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关注互联网媒介涵盖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并重点整治五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一是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二是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三是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四是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五是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