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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消委会经营者诚信 消费者无忧 2018-03-16 11:06:28  来源:海峡消费报
 2017年以来,莆田市消委会紧扣“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取得良好成效。
  2017年,莆田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投诉件10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5.35万元,莆田市消委会获评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抓源头
促经营者诚信守法
  “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意识到自己的一些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回去后,我一定诚信守法经营。”商户小黄在参加莆田市消委会组织的讲座时深有感触地说。
  2017年,莆田市各级消委会开展针对经营者的诚信经营讲座近十场次,通过诚信故事讲解、诚信实例解析、法律法规解读,向经营者宣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理念,“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的观念在全市经营者中生根发芽。
  对不诚信的经营者,莆田市消委会联合市消保分局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逐一走访、约谈,帮助经营者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这次约谈让我们红了脸出了汗,我们一定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莆田市2016年投诉量较多的10家企业中的一家企业负责人惭愧地说。
  为进一步树立诚信守法光荣、失信违法可耻的正确导向,莆田市消委会联合消保分局开展“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并向11家创建示范单位授予牌匾,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抓宣传
促消费维权意识提升
  “这次零距离消费体察活动,增强了我们的消费维权意识,对我们树立文明、绿色、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有积极作用。”消费者代表小林开心地说道。
  2017年3月2日,莆田市消委会组织各县区的消费者代表40多人到涵江区国圣酱菜厂开展消费体察活动,既发挥了消委会的监督作用,密切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联系,也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
  为了提高社会各界的消费认知水平和消费维权意识,莆田市消委会在创新开展消费体察活动的同时,根据不同消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维权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场、进农村、进社区、进景区等六进教育宣传18场次,营造了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
  莆田市消委会还与地方主流媒体建立合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同时通过制作发布原创微信、微视频等,引导消费者规避各种消费陷阱,受到了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
抓维权
促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2017年,莆田市消委会共受理投诉件1077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消费者满意率98.6%。高效的消费纠纷调解效率得益于莆田市消委会高效的调解工作机制。
  莆田市消委会在持续提升自身消费维权工作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县区消委会作用,并依托覆盖各县区、各乡镇、各村居的消费维权网络,进一步前移消费维权平台,不断拓宽受理投诉渠道,加快推进消费投诉受理便利化,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实现“消费纠纷不出门”。
  同时,建立消费纠纷受理、转办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分级负责”机制,认真做好投诉件的分流、跟踪和反馈工作,并对县区消委会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重大、疑难消费纠纷进行联合调处,有效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快速解决消费纠纷。
(曾茂盛 陈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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